5月12日,中炬高新在火炬大厦4楼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。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60人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.84%。 这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,现场由公司董事长熊炜先生主持,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,分别是:1、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;2、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;3、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;4、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;5、审议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议案;6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;7、审议关于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》的议案;8、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;9、关于选举叶伟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; 会议由广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张宁律师、翁琦律师现场见证,出具了法律意见书,认为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的规定;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、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 会后,公司领导与在场的众多投资者对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,讨论的话题包括了公司的发展战略、大股东的变更对公司影响、公司的激励机制及调味品、房地产等主营业务发展问题;交流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,各位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方向与未来改变充满了兴趣,通过这次交流会,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与前景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。 |